街道各办、中心、社区居委会:
2021年新考录事业人员田彩虹、陈佳、闫佳三名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街道第2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转正定级,聘用田彩虹、陈佳、闫佳三名同志为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聘用时间自2022年12月起。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5日
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6982B/2023-00010 | 文 号 | 银兴丽办发〔2022〕147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15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办事处 | 责任部门 | 综合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