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10/2020-0001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2-20
发布机构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 关 键 字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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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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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部门预算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成立于1959年,成立时由自治区林业厅管理,后移交给原陶乐县管辖,2004年区划调整移交给兴庆区管辖,属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差额预算管理,财务独立核算。从建场以来主要从事森林生态保护,进行林业技术试验推广、优化新苗木引进驯化繁育、林木良种生产、防沙治沙、植树造林,黄河护岸等公益性事业为主,为本地区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改善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月牙湖治沙林场为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银川市兴庆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度没有变化。月牙湖治沙林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资源保护及生产办公室。

2019年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1人,退休职工57人,政府聘用人员1人。财政供养人数16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退休补差8人(补财政供养的退休人员交社保后的工资差额);财政不供养在编在职人员31人,于2019年8月回岗上班,场里按应付工资的60%发放(2020年纳入财政预算),差额部分以承包林场国有土地耕种抵工资收入。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8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86.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支出预算286.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1万元、农林水支出19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8万元。

二、关于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86.9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436.32万元减少149.36万元,下降34.23%。

人员经费286.96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194.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8万元、职业年金13.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7万元)、住房公积金31.38万元;

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8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86.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6万元、事业机构194.57万元、住房公积金31.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支出2020年预算286.96万元,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436.32万元减少149.36万元,下降34.23%。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194.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8万元、职业年金13.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7万元)、住房公积金31.38万元。

三、关于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减少2.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没有安排预算资金;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四、关于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用于无。

五、关于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收入总预算28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6.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286.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6.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86.96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 0 %;事业支出286.96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月牙湖治沙林场本级及所属一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6.96万元,比2019年预算197.27万元,增加89.69万元,增长45.46%。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全部回岗上班,本年度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为所属单位名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月牙湖治沙林场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月牙湖治沙林场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495平方米,价值151.08万元,本年度报废报损处置面积560平方米,账面原值8.14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 1辆,价值12.6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4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39.23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935平方米,价值142.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8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27平方米;土地0 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 1辆,价值12.6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7.4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39.23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 0辆,价值 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月牙湖治沙林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