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庆区人民政府2020年7月29日常务会议精神和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兴庆区燕庆安置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银兴经发〔2016〕 141号)《关于重新审批兴庆区燕庆公司安置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兴发改发〔2017〕 170号)文件精神,决定征收兴庆区大新镇燕庆公司燕庆四队庄点和部分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现就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索 引 号 | 11640102MB1505027T/2022-00004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