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MB1505027T/2022-000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5-11
发布机构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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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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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银川市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0〕71号)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0〕12号)及兴庆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 15日 (银兴专题纪要发〔2020〕79号)专题会议精神,决定征收兴庆区月牙湖乡部分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补偿事宜公告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