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促进兴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兴庆区组织编制了《<银川市兴庆区2021-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现对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各界各部门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日
二、书面意见反馈方式
1.信件寄往:银川市兴庆区银佐路杞福巷90号 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750000)
2.电子邮件:ycxqylj@163.com
三、咨询电话
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0951-2160633
公示期间,请将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同时请附上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银川市兴庆区2021-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