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兴庆区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640104-103/2018-13431
  • 银兴民发[2018]37号
  • 兴庆区民政局
  • 兴庆区民政局
  • 有效
  • 2018年03月26日
关于印发《兴庆区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26日 来源:兴庆区民政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燕鸽湖管委会):

  为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现将《兴庆区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兴庆区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兴庆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确保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会闭幕之后,又将迎来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意义重要,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好清明节祭扫工作,科学安排,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突出安全第一的工作思想,全力保障清明节祭祀安全有序文明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平安清明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民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失职追责制度。相关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检查,统筹部署,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民政局要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区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限流和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新闻媒体,告知祭扫群众安全注意事项,严密防范火灾、踩踏以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开展双查,杜绝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以自查自纠为主,重点单位和区域抽查为辅的双查工作,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隐患,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地完成整改。

  四是加强协调,齐抓共管。民政局要加强与宣传、安监、公安、林业、城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把安全保障抓早抓细抓实,共同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三、提升服务质量,倡导移风易俗

  民政局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文明健康、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针,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殡葬为民”的工作理念,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持续开展“殡葬服务月”活动。民政局及相关单位要深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等引导和激励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集体公祭和追思仪式,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抓住清明节殡葬宣传的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增进理解,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通过制作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册等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突出“节地生态、文明节俭、为民惠民、厚养薄葬”等内容,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以及文明祭祀新风;宣传文明祭祀和殡葬改革的新内容、新举措,新政策、新要求;宣传低碳、环保、生态、节地等现代殡葬的新理念;宣传殡葬服务单位清明祭祀活动的服务措施和优惠政策。

  五、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佩叶;成员:曹青、蔡颙、祁学峰、田孝峰、王思平。领导小组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做好各公墓、陵园区内的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公墓、陵园等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筹办清明节期间各项文化宣传、工作会议和集体公祭活动;负责清明节期间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值班制度,祭扫高峰期间(3月28日-4月5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祭祀活动的动向,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准确报送有关信息。各单位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和了解当日祭祀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对因信息报送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建立祭扫日报制度。兴庆区民政局在3月28日至4月5日每天下午15:00前向银川市祭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殡葬管理所)报告相关信息。

  兴庆区民政局值班电话:6025509

 

附件:

  兴庆区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公墓、陵园、殡仪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我市清明节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殡葬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果断处置。

  二、 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和高峰期

  重点区域:八里桥革命公墓、宁夏马鞍山沐露陵园

  祭扫高峰时段:2018年3月24日至4月5日为群众祭扫高峰时段;其中3月24日、25日,3月31日、4月1日,预计祭扫人员较为集中。

  三、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协调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兴庆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及市民政局报告;

  4、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殡仪馆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维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调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协调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兴庆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及市民政局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6、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扫墓群众拥挤踩踏伤情时:

  1、协调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兴庆区政府应急办公室及市民政局报告;

  3、协调公安部门并组织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调交通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由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向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5、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由公安、安全、市场监管、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安排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现场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四、 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兴庆区民政局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特重大事故将请示兴庆区政府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 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24日、3月25日,3月31日、4月1日每天8:30时至17:00时,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认识消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六)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