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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1057G/2025-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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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5年10月17日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来源:兴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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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银川市秦腔艺术团、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北塔秦腔艺术团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拟对银川市秦腔艺术团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北塔秦腔艺术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该2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该2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如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力。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杞福巷88号

联系电话:0951-4010129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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