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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057G/2023-0002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兴庆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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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兴庆区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兴庆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兴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兴庆区辖区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具体的核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核查工作。

(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兴庆区孤儿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和临时救助工作。

(五)负责兴庆区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等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场所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负责兴庆区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承办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的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解,负责乡镇农村地名的管理和标牌设置工作。

(八)负责兴庆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备案工作,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并依法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九)负责婚姻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殡葬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殡仪活动,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殡葬法规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十七)与兴庆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老年人健身健康活动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八)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

2023年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兴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婚姻登记中心和社区建设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纳入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统一核算,本次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本级。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部门预算——预算表

详见附件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26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58.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5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61.1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8.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8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22.8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377.47万元,下降94.6%。下降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预算时按照要求将社区工作者和政聘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用部分经费、基层专项计划人员工资列入项目支出编制。

人员经费40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6万元、津贴补贴87.24万元、奖金105.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3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3.2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30.4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医疗费补助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1万元;

公用经费1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2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5.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838.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8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2.26万元。

2080201-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4947.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47.33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预算时按照要求将社区工作者和政聘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用部分经费、基层专项计划人员工资列入项目支出编制。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工作者和政聘人员工资、社保公用经费及基层专项计划人员工资等。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3年预算支出94.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9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9.93万元,下降34.7%。主要用于各业务口各项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处物业费、房租和采暖费等。

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2023年预算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4.1万元,下降63%。主要用于社工服务站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及相关运营经费等。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23年预算3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41万元,增长42.3%。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勘测、地名标牌制作、专家评审费等。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23年预算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858.41万元,下降94.5%。主要用于发放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奖励资金。

2081001-儿童福利2023年预算支出10.3万元,其中:本年预算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7.44万元,下降88.3%。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养育津贴、未保服务站建设等。

2081002-老年福利2023年预算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8.36万元,下降87.7%。主要用于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2081004-殡葬管理2023年预算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73万元,增长560.8%。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殡葬救助金、无名尸火化费等。

2081006-养老服务2023年预算1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1.61万元,下降71.6%。主要用于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补贴、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运营经费、购买服务评估费等。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23年预算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6万元,增长25.5%。主要用于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3年预算支出397.25万元,其中:本年预算3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29.8万元,下降74%。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3年支出50.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004.87万元,下降98.4%。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金及高龄津贴等。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23年支出60.5万元,其中:本年预算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561.17万元,下降97.7%。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金及高龄津贴等。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支出10.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48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预算时按照要求将政聘人员社保公用部分经费列入项目支出编制。主要用于发放政聘人员社保公用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支出4.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61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预算时按照要求将政聘人员医保公用部分经费列入项目支出编制。主要用于发放政聘人员医保公用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3年支出7.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8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预算时按照要求将政聘人员公积金公用部分经费列入项目支出编制。主要用于发放政聘人员公积金公用经费。

三、关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的团组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10月公车改革,公车封存,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故2023年无公务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四、关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6453.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58.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4.49万元;支出总预算6453.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58.8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4.49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258.85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6258.85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19.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2022年11月新招考录入事业编制人员,人员综合定额增加。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为所属单位名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2302.69平方米,价值8816.93万元;土地20742.4平方米,价值2238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23.7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006.28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23.7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006.28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12302.69平方米,价值8816.93万元;土地20742.4平方米,价值2238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增强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能力;政府和社会共同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加强社区建设,促进基层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23年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重点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5177.82万元。各项目按期推进,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程序报账,各类款项按规定时间发放。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恪尽职守,积极作为,敢于创新,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提高社会满意度,切实发挥民政作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2023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