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兴庆区民政局内部岗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因人事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就民政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宋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及全局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马胜楠(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党建、人事、保密、政法(扫黑除恶)、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宣传、乡村振兴;分管综合办公室、兴庆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区划地名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婚姻登记处),负责分管领
域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兴庆区委党办、组织部、纪委监委、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巡察办、改革办、政研室、编办、网信办;联系兴庆区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局、医保局、人社局、综合执法局;联系兴庆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
拜淑莞(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安全生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依法行政、人才就业、法治政府建设、财务、审计、统计、信访、精神文明、卫生健康、基层政权中划分给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分管社会组织及慈善办公室(兴庆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办公室、财务统计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兴庆区委社会工作部、国安办、外事办、人才办;联系兴庆区政府办、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住建和交通局、商投局、应急局、信访局、数据局、审批局。
为确保各项工作连续开展,兴庆区民政局领导工作实行AB岗责任制,具体情况如下:
A岗宋辉局长B岗马胜楠副局长
A岗马胜楠副局长B岗拜淑莞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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