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057G/2022-0000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1-14
发布机构 兴庆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民政局2021年12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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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560元

城市低保2317户,3409人,发放低保资金1796564元  

农村低保1943户,2777人,发放低保资金1472749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09人,发放高龄津贴50250元。

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621人,发放高龄津贴28190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33.33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为146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150002.86元

发放12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47人43077元(发放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747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1245元/月)

发放12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40人4800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四、孤儿养育津贴

47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津贴37543元。

五、困难残疾人补贴

发放12月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19人20.668万元;

发放12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291人63.492万元;

发放12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29人43.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