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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1057G/2023-00001
  • 兴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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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1月13日
兴庆区民政局2022年12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来源:兴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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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520

城市低保2247户,3285人,发放低保资金1882244元  

农村低保1882户,2738人,发放低保资金1556608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94人,发放高龄津贴43550元。

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632人,发放高龄津贴28680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56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为146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152708

发放12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49人 53527.5元(发放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877.5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1462.5元/月)

发放12月份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36人4320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四、孤儿养育津贴

78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津贴78000元。

五、困难残疾人补贴

发放12月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69人215740元;

发放12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298人635760元;

发放12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01人432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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