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民政局2023年1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520元
城市低保2226户,3253人,发放低保资金1865259元
农村低保1878户,2728人,发放低保资金1551130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94人,发放高龄津贴43550元。
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636人,发放高龄津贴288850元。
三、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56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为142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148492元
发放1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54人56160元(发放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877.5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1462.5元/月)
发放1月份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40人4800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四、孤儿养育津贴
为81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津贴81000元。
五、困难残疾人补贴
发放1月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68人215520元;
发放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270人632400元;
发放1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278人427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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