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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6年01月04日
兴庆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初步意向的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04日 来源:兴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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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决策部署,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便捷享受政策福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开展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内容

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服务的服务地址在宁夏境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相关《方案》所列《项目清单》为准

()补贴形式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补贴标准

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方案》相关要求为准。

、征集范围与对象

(一)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托养等服务的能力,床位规模、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服务质量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且有意愿、有能力接收使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老年人入住或享受服务的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居家上门服务机构。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依托社区或居家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精神慰藉等上门或日间照料服务,服务规范、信誉良好,且有意愿、有能力承接使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机构或组织。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依法登记注册,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养老服务或评估内容,具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业评估人员应大于5人)、技术能力、场地设施和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依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独立、公正、科学地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

、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养老服务或评估内容。

3.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且经营场所能满足服务项目开展需要。

4.已制定规范的服务收费标准。

5.有明确的服务覆盖地域范围说明。

6.各类型机构还需分别满足相应的专业人员资质、设施设备配置、服务标准规范等具体条件(详见后续发布的申报指南或实施细则)

7.近两年内(成立未满两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运营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8.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

、申请资料

1.兴庆区民政局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2)。

2.养老机构/居家上门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附件3)。

4.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6.申请机构服务操作规范。为老人服务的服务档案复印件一份(查原件留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附件4)。

8.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以及专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需提供的资料,待自治区民政厅《方案》出台后,再行通知补充。以上资料扫描件后期需上传至自治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服务机构备案,请如实提供。

五、申请时间及流程

申请时间:自即日起,截至202611018时前结束。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资料电子版报至兴庆区民政局邮箱(xqqmzj2022@163.com)具体审核工作待自治区民政厅《方案》出台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后再行审核,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对参与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我们诚挚地邀请有实力、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单位(机构)加入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队伍,共同为老年人打造优质、便捷、贴心的养老服务环境,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如有疑问,请致电0951-6719032进行咨询。

附件: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2.兴庆区民政局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申请表

3.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表

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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