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057G/2022-0003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6-21
发布机构 兴庆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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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兴庆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22〕2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公开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策宣传解读、基层政务公开、公开平台建设等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推进政务“五公开”

推进决策公开。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民政领域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都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推进管理公开。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政府网站等平台即时公布。

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加大督查、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加大对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大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公开年度议案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推进服务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机构公开。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二)深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二是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和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城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重点公开城市低保对象数量、特困人员数量、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三)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一是增强政策解读释疑引导效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函〔2019〕12号)要求。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落实重大突发事件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四)完善优化平合功能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有序发展政务新媒体,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杜绝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五)着力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二是推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重点工作及重要民生事项有序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

(三)加强宣传,示范带动。

要做好动员和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多样、富有特色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知情、有序参加、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审核工作。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兴庆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