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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1057G/2024-0001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3-18
发布机构 兴庆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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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兴庆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兴庆区民政局将开展兴庆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3630日前经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方式和时间

采取线上年检的方式对所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度检查,年检时间202438日—20246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程序

1、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审核流程

(1)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系统(http://tydl.chinanpo.mca.gov.cn/)的用户管理体系获取用户账号,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入口”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进入“地方年检系统”审批端,按程序进行审批、公告。

(2)登记管理机关要督促尚未完成实名注册的社会组织,在年检开始前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完成法人实名注册,做好线上年检准备工作。

2社会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流程:

(1)社会组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未注册的注册后登录)(https://zwfw.mca.gov.cn/);

(2)点击“法人服务”“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登录系统填写《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书》;

(3)点击“表单下载”“办理指南”按钮,下载《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熟悉年检内容及注意事项,点击“点击填报”在线填写社会组织表单并保存,所有表单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

(4)返回年检年报界面,选择“查看打印”打印表单,线下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于2024419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确认页(《2023年度工作报告书》内“七、年检审查意见”)扫描后上传至“其它材料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正常填报;

(5)点击“提交”后,实时查看“办理进度”,根据提示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四、需提交的材料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下载打印和上传相关材料。

1.下载打印《2023年度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无业务主

管单位一式两份)。

2.在“其它材料上传”模块内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文过大无法正常上传时以纸质资料线下提交):

(1)20231月至12月份银行对账单;

(2)未参加2022年度年检的,需提供未按期参加年检的整改报告及2022年、20231月至12月份银行对账单;

(3)未参加2021年和2022年度及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需整改激活的,提供未按期参加年检的整改报告及未参检年度至2023年底审计报告;

(4)所有参检单位还需上传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注: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社会组织的整改报告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下步打算等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3所有参检单位线上填报完毕后,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年检报告书及银行对账单、审计报告、整改报告、法定代表人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等纸质材料,兴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商都8号中山南街富强社区三),加盖年检结论印章。

、年检结论

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年检结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在提交年检材料前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先行整改的,年检时可从轻或免予处罚。

、年检结论公告

登记管理机关要通过年检(年报)系统的发布功能,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发布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或通过报刊进行公告

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整改事项的,应当及时整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检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线上年检工作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提高年检实效,兴庆区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规子以严肃处理。

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通知并督导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章程,按照权限及时进行审核,确保如期完成年检工作。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依规召开理事会分析总结工作,明确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填报,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

(二)如实填报。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填报年检资料,不得漏填漏报,上报的年检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必须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兴庆区民政局将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情况适时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按时完成。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于419日前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初审,68日前完成线上年检工作,615日前报送年检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延迟提交材料的,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联系方式:兴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人:田孝峰季海娟

联系电话:0951-2160562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商都8号(中山南街富强社区三楼)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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