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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03月06日
兴庆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来源:兴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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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兴庆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相关事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630日前经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方式和时间

统一采取线上年检的方式对所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度检查,年检时间202636—20266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程序

上年度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需首先到兴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及慈善办公室进行整改,整改通过后可正常登陆年检系统参加年检。

(一)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审核流程

1.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系统的用户管理体系获取用户账号,通过登记管理机关入口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进入地方年检系统审批端,按程序进行审批、公告。

2.登记管理机关要督促尚未完成实名注册的社会组织,在年检开始前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法人实名注册,做好线上年检准备工作。

(二)社会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流程

1.社会组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未注册的注册后登录)(https://zwfw.mca.gov.cn/);

2.点击法人服务”“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登录系统填写《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书》;

3.点击表单下载”“办理指南按钮,下载《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熟悉年检内容及注意事项,点击点击填报在线填写社会组织表单并保存,所有表单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

4.返回年检年报界面,选择查看打印打印表单,线下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业务主管单位于2026420日前,将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确认页(《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内七、年检审查意见)扫描后上传至其它材料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只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即可扫描上传;

5.点击提交后,实时查看办理进度,根据提示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四、需提交的材料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下载打印和上传相关材料。

(一)下载打印的材料。2025年度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无业务主管单位一式两份)。

(二)上传的材料。其它材料上传模块内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文过大无法正常上传时,可拆分文件分批次上传,也可以纸质资料线下提交):

1.正常参加年检提供20251月至12月份银行对账单;

2.未参加2024年度检查的,需提供未按期参加年检的整改报告及2024年、20251月至12月份银行对账单;未参2023年和2024年度及两年以上年度未参加年检的,提供未按期参加年检的整改报告及未参检年度至2025年底审计报告,待审核通过后扫描上传至年检系统其它材料上传内(注:未按要求参加年检年报社会组织的整改报告内容应包括:存在问、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下步打算等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所有参检单位还需上传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三)提交纸质材料。所有参检单位线上填报完毕后,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年检报告书及银行对账单、审计报告、整改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等纸质材料,兴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及慈善办公室加盖年检结论印章(地址:银川市兴庆上海东路杞福巷兴庆区医保局二楼)

、年检结论及公告

行业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就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在本年度内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发挥行业作用、党的建设等情况于20265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反馈。反馈意见将作为确定年检结论的重要依据。

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制度政策文件,并结合实地调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及其他补充说明等方式,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结论,并通过民政部门官网或报纸等信息平台予以公告

、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是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把关周到服务,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政策解答,业务主管单位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登记管理机关。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填写年检资料,不得漏填漏报,年检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必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531日前完成线上年检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线上填报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不再接收材料,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附件:干部兼()职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

202636


联系电话:0951-4010129

地址:银川市兴庆上海东路杞福巷兴庆区医保局二楼(兴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及慈善办公室)




                                    干部兼(任)职情况统计表

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社会组织盖章                填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社会组织名称

干部

姓名

在职/退休情况

现任职单位(退休前所在单位)

职务层级

兼(任)社会组织具体职务

批准部门(单位)

批准兼(任)职 年 月 日

领取报酬、享受待遇情况

说明:1.领导干部包括:在职和离退休公务员,以及曾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任职现已退休的人员;2.兼(任)具体职务是指,在社会组织中担任、兼任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其他行政职务;3.批准部门是指批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的部门(单位);4.职务层次是指,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等职级;5.领取报酬、享受待遇情况是指,干部在本组织领取津贴、补贴、享受工资待遇等情况。请将该表同纸质版年检材料一并报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受理部门,并由各市、县(区)民政部门统计汇总后报同级组织部门和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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