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城市低保1876户,2541人,发放低保资金140.85万元,发放2018年电价补贴9.33万元,当月人均补助水平825元/人;
农村低保2171户,3253人,发放低保资金156.16万元,发放2018年电价补贴10.94万元,当月人均补助水平480元/人。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26人,发放高龄津贴5.88万元;
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579人,发放高龄津贴26.26万元。
四、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33.33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为152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14.71万元,发放2018年电价补贴0.23万元。
五、医疗救助
兴庆区2019年第三批城乡医疗救助为79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