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9/2019-00233 文  号 银兴农水发〔2019〕167号 生成日期 2019-07-22
发布机构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执法大队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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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进程,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执法服务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能力,切实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认识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深入推进兴庆区“七五”普法顺利实施。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

考核内容:《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细则》(附件)

三、考核的方法

1、日常考核: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查阅资料:局属各单位普法工作应证材料。

四、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得分。局属各单位于每年7月1日前报送上半年、12月20日前报送下半年准备的相应普法工作证明材料和资料,报送至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

附件: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细则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