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宁夏等八个草原牧区省(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决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财政局和农牧厅召开的全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顺民心、惠民生的这一大事做实、做好,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了《银川市兴庆区落实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施方案》(银兴农发【2017】47号),依据该方案,我站认真扎实落实该项工作,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现2017年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兴庆区2017年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任务完成情况
兴庆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从2017年3月全面展开,经过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解决矛盾、落实任务、核实信息、登记发证、总结验收八个阶段,兴庆区2个乡镇,2个行政村,2个国有林场信息采集工作、草原GPS点采集及整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草原使用权证的填写、发放等工作。兴庆区草原总面积22.38万亩,共规范完善承包到户或联户的草原面积22.38万亩(企业承包19.2万亩,农户承包0.2万亩,未承包预留草原2.98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86.7%。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共录入2条信息,依据系统审核要求对2份草原使用权证进行了照片的采集并上传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管理信息系统。
(一)、农户承包草原奖补资金(禁牧补助资金)兑付情况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6】26号)文件要求精神,拨付兴庆区2017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5万元。按照兴庆区财政局、农牧局《银川市兴庆区落实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牛学军、邓尚孝2017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兑付情况说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标准为每亩草原补助奖励资金7.5元。依据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银兴政征补【2017】2号)决定对被征收人邓尚孝持有的陶草证(2003)第104号草原使用证范围内的草原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注销该草原使用证书。依据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银兴政征补【2017】3号)决定对被征收人牛学军持有的陶草证(2003)第138号草原使用证范围内的草原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注销该草原使用证书。经我站咨询有关律师和相关业务部门,以及牛学军邓尚孝代理律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庭呈述牛学军邓尚孝均为2017年5月31日收到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一致认为:为了保护农牧户合法利益,同时确保国家补贴资金不出现错补滥补现象,给予牛学军、邓尚孝2017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资金补至2017年5月31日,即补助全年度的十二分之五的资金。根据兴庆区人民政府补偿决定书核定的草原面积和国家核定每亩草原补贴7.5元的标准,牛学军承包草原1000亩,应补贴资金:1000亩×7.5元/亩×5/12=3125元;邓尚孝承包草原1000亩,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红四矿建设项目征用被征收人的草原66.46亩,应补偿草原面积933.54亩,应补贴资金:933.54×7.5元/亩×5/12=2917.31元。如牛学军、邓尚孝不服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银兴政征补【2017】2号)和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银兴政征补【2017】3号)后给予兑付。2017年度结余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8976元。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支付情况
2017年兴庆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绩效考评奖励资金目前未到位。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无良种补贴资金。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制定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宁夏等八个草原牧区省(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决定和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成立了兴庆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兴庆区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区长担任,成员有农牧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以及涉农的各乡镇长和农林牧场长、草原管理站站长,同时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全面详细的《银川市兴庆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方案中将该项工作进行了合理的细化量化,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细化量化任务、扎实组织落实
经过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落实任务、面积核定、化解矛盾、核实信息、登记发证、发放补助、总结自查十个阶段,完成了兴庆区2个乡镇,2个行政村,2个国有林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1、草原生态补助的范围、规模
(1)、范围:掌政镇、月牙湖乡、红墩子林场、月牙湖治沙林场。
(2)、规模:草原总面积22.38万亩,承包到户(场、企业)19.4万亩,其中:承包到户0.2万亩,承包到国有农林牧场和企业19.2万亩。
在二轮草原承包基础上,对符合生态补助政策的草原全部用GPS定点,建立电子档案。
2、补助资金兑现程序
(1)已承包到户的草原,按实有承包面积每亩补助7.5元。承包面积的确认以兴庆区人民政府2011年颁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使用权证》和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银兴政征补【2017】2、3号)为依据。由草原管理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面积按补助标准,录入系统、逐级审核、导出补助名册、张榜公示,准去无误后申报发放花名册,经政府主管区长审核签字后上报财政局,由财政局国库集中转付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
(2)兴庆区红墩子林场、兴庆区月牙湖治沙林场及其他企业所使有的草原以集体形式承包,未给予兑付金木补助资金。
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管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由兴庆区财政局设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现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实施取得的效益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是保护草原生态和改善牧区民生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禁牧封育与其相辅相成,既关系着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成败,也涉及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通过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及其相关国有农林牧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的拉动,在国内市场及干旱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草原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植被覆盖度达77.14%,与2016年覆盖度相当可见,禁牧封育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生态文明建设正在持续推进。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兴庆区农牧局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