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用水权确权成果公示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76号)结合兴庆区域实际,现已完成用水权确权工作,并编制《银川市兴庆区用水权确权成果报告》。现将确权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8月28日18:00前将相关佐证材料递交至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水资源保护中心(903办公室),监督电话:0951-602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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