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及河长制成员单位:
因兴庆区人事调整及工作需要,现将兴庆区县级河湖长调整如下:
王利宏同志不再担任兴庆区北塔湖、贺兰山路水系河长;
卿峰同志不再担任兴庆区鸣翠湖、高尔夫湖湖长;
何维君同志不再担任兴庆区三眼井沟、双眼井沟河长;
耿江宁同志不再担任兴庆区石门坎沟、南塘沟河长。
李锦浩同志担任兴庆区北塔湖、贺兰山路水系河长;
马洪梅同志担任兴庆区鸣翠湖、高尔夫湖湖长;
张江同志担任兴庆区三眼井沟、双眼井沟河长;
马万永同志担任兴庆区石门坎沟、南塘沟河长。
兴庆区县级河湖长如因人事变动,则按照自由续接原则,由继任领导担任相应河湖的河湖长。如各乡级河长、村级河长调整,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且向兴庆区河长制办公室上报正式文件备案。
(兴庆区河湖长制办公室邮箱:xqqhzzbgs@163.com)
银川市兴庆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