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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09/2020-0033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9-07
发布机构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财务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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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兴庆区“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乡镇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开展农业农村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方法和举措,向兴庆区委、政府提出发展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兴庆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3、组织协调兴庆区农业农村重大经济活动,协调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负责提出对涉农部门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意见。

4、编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等草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蔬菜、优质粮食、奶牛、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指导、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培育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保险、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7、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权、经营权纠纷调解处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的建设发展。

8、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收集、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和农业生产信息;负责兴庆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自治区、银川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

9、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

10、组织实施兴庆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兴庆区农业、畜牧、渔业、水资源等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人才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培育农村实用人才。

11、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做好农业信息服务;开展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配合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12、组织农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做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良;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组织和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开展兴庆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开展兴庆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4、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农业节水和农田灌排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5、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发生疫情要组织扑灭;加强农机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有关农牧业、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渔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6、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各类扶贫开发项目、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和管理方法;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7、组织实施兴庆区生态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兴庆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兴庆区金融扶贫和互助资金管理工作。

18、负责组织开展兴庆区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负责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

1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扶贫干部培训,扶贫开发基本国情教育等工作。

20、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21、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22、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59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人员51人(管理岗位7人、专业技术岗位42人、工勤岗位2人)。女性32人,占38%,少数民族9人,占15%,中共党员38人,占63.33%。由于机构改革,本年比上年减少24人,人员调到各乡镇。

二、机构设置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一、设立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职责:(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二)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文秘、政务公开、人事、绩效考核、干部培训、后勤保障、信息安全、政策宣传、法律事务工作;(三)协调和督促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组决议、决定,做好党建各项工作;(四)负责单位的印章管理;(五)负责单位党组及行政会议的组织及服务工作,整理、印发会议纪要并负责归档,根据会议要求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反馈;(六)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立财务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业务的法律法规,负责预算内外一切账目及固定资产总账的账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帐证账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三)管理和监督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各项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四)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真实有效;(五)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扶贫办。主任1名,副主任4名。

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接受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兴庆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拟订兴庆区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拟订各类扶贫开发项目,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五)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六)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交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承担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的责任;负责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七)负责跨地区、跨行业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帮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兴庆区扶贫项目的策划、论证、上报、评审及储备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扶贫干部培训,扶贫开发基本国情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扶贫干部培训;(九)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劳务扶贫,配合本级扶贫开发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十)负责组织开展兴庆区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十一)组织生态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十二)组织开展兴庆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扶贫工作,指导兴庆区金融扶贫和互助资金管理工作;(十三)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十四)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设立银川市兴庆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职责:(一)编制种植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等草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蔬菜、优质粮食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指导、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三)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保险、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五)负责提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自治区、银川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六)组织农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做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良;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七)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八)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设立银川市兴庆区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职责:(一)编制畜牧业、渔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等草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对奶牛、适水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指导、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三)贯彻执行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有关畜禽及水产品及生产资料、保险、产品流通、信贷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五)负责提出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自治区、银川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扶持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生疫情要组织扑灭;(七)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八)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设立银川市兴庆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职责:(一)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等草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指导培育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四)指导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权、经营权纠纷调解处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五)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六)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的建设发展;(七)负责收集、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和农业生产信息;(八)负责辖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和创建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做好农业信息服务;(九)

组织实施兴庆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十)指导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十一)配合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十二)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十三)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设立兴庆区水资源保护中心一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职责:(一)履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职责;(二)负责水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三)负责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调解重大水事纠纷;(四)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五)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六)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七)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管理,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八)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九)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十)配合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承担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十一)负责淤地坝运行管理和划界,负责水情旱情监督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十二)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大型水库后期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及项目实施工作;(十三)负责采砂(行洪河道)规划及监督管理;(十四)负责水利统计和水利普查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五)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水利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十六)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十七)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设立兴庆区水资源保护中心二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职责:(一)履行水利建设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二)负责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干堤、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承担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的监督管理;(三)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申报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负责水利类机构资质审查,负责实施、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四)组织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五)负责农村人饮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六)负责农村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改造建设工作;(七)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检查活动;(八)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水利扶贫工作;(九)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十)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设立兴庆区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职责:(一)编制农村能源、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等草案并组织实施;(二)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三)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四)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设立兴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职责:(一)贯彻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兴庆区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乡镇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兴庆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三)开展农业农村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的方法和举措,向兴庆区委、政府提出发展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兴庆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四)组织协调兴庆区农业农村重大经济活动,协调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负责提出对涉农部门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意见,开展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活动;(五)拟订兴庆区区农业、畜牧、水资源等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草案,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人才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六)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七)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设立兴庆区河长制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职责:(一)编制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等草案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加强农机等行业安全生产;开展有关农牧业、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三)组织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四)履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工作职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河长制、禁烧、禁牧和农业农资、水利监督管理和巡(检)查和考核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五)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和沟(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检查、督促、考核河长制落实情况;(六)承担上争资金、招商引资工作;(七)承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30959124.22元,支出总计230959124.22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6329347.44元,下降41.87%,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农牧局24人调整到各乡镇,原水务局19人调整到科技局、审计局、综合执法局及各乡镇,人员社保支出减少;二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25867025.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79239.4元,占98.6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687786.19元,占1.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352485.75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9578.1元,占14.57%;项目支出100252907.65元,占85.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416733.36元,支出总计211416733.36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37450159.33元,下降83.07%,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2月机构改革,原农牧局、水务局、农发办合并成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财政拨付项目资金减少,致使水务、农发、农牧项目资金支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49011.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3939935.05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原农牧局调到各乡镇24人,水务局调到科技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19人,社会保障缴费、医保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449011.7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所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3444.17元,占1.72%;卫生健康支出685135.99元,占0.62%;环保节能支出8271261.2元,占7.41%;城乡社区支出990741.5元,占0.89%;农林水(类)支出97828160.15元,占87.7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782750元,占0.70%;住房保障(类)支出943199.75元,占0.8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319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455335.16元,支出决算为111449011.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6574317.45元。项目支出94874694.31元。以下要将支出决算按照所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逐项说明具体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444.17元。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2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6127.55元,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19316.62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6,18120.8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为33880.3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为33134.86元。

3、2130101行政运行(农牧局)支出决算为10122428.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基数调整,工资调整。2130301行政运行(水务局)支出为1666576.65。2130601机构运行(农发办)支出为926492.17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43199.75元。2240101行政运行34319元。

二、农水局项目资金支出(类款项)。

1、节能环保:211301大气支出为1588771.62元。

2、自然环境保护: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为4549400元。

3、污染减排:21111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为1833089.58元。

4、城乡社区支出: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为990741.50元。

5、农业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1050000元,213010病虫害控制支出659486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14800元,2130110执法监管129700元,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3130400元,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865350元,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452502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826300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9316377.85元。

6、水利支出: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52763.42元,2130314防汛738061.81元,2130316农田水利22702039.64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6945205.09元。

7、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626146.29元,2130699其他农林水支出15148530.50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8275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74317.45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8082.91元,公用经费2606234.5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686026.91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24399.11元,下降25.52%,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农牧局24人到各乡镇,原水务局19人调整到审计局、科技局、各乡镇;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3512.79元,下降10.08%。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27626.54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9373.46元,下降16.50%,主要原因是制作展板减少,培训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4131.61元,增长40.15%,由于机构改革,原农牧局、水务局、农发办三家合并,办公费用、印刷费用、维修费用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056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576元,增长44.79%,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8488元,下降71.52%。

4.其他资本性支出78608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8488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不足支付率较低;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835551.96元,下降99.9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874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432.04元,增长27.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农牧局、农发办车辆合并,加之非洲猪瘟疫情检查用车较多。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587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7432.04元,增长30.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水务局、农发办车辆并入农水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748.3元,主要用于农水局下乡农业指导用车、秸秆焚烧、非洲猪瘟检查用车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732306.7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535493.7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96812.9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505.95元,增长107.57%,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支付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银川市风沙环境治理日元贷款及京藏防洪排涝、湿地公园绿化等)535493.77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461274.29元,支出决算为2606234.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263086.54元,增长9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原水务局农发办农牧局合并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1299977.79平方米,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个,涉及资金239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5%。组织对2019年度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2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对兴庆区通贵乡河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等项目分别委托西夏联合会计事务所、宁夏正泰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入户答卷满意度高(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第四部分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