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水务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农业农村、水务及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农业农村、水务及乡村振兴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农业农村工作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水务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方法和举措,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发展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兴庆区农业农村、水务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三)组织协调兴庆区农业农村重大经济活动,协调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负责提出对涉农部门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意见。
(四)编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水利、乡村振兴、农业综合开发等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优质粮食、冷凉蔬菜、草畜、花卉、适水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指导、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地方公用品牌及优质农产品商标,负责指导培育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产品品质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保险、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财政支农补贴的政策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指导扶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八)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草案,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收集、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和农业生产信息;负责辖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和创建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自治区、银川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和项目建议并指导实施。
(九)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
(十)组织实施兴庆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兴庆区农业、畜牧、水资源等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开展人才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人才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培育农村实用人才。
(十一)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农业信息服务;开展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配合做好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做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履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职责,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农村人饮供水、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指导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做好水权交易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工程建设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大型水库后期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及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水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调解重大水事纠纷;加强水资源管理,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采砂(行洪河道)规划及监督管理;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配合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承担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十四)履行水利建设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负责水情旱情监督预警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范的指导工作;负责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堤防、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承担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日常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检查活动。
(十五)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好动物疾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等各项职责;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耕地质量、土壤墒情、肥料产品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开展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处置以及植保统计、抽样调查;
(十六)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协调管理中央、省、市和兴庆区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兴庆区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负责协调做好兴庆区级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做好衔接资金的审计;负责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和业务指导。
(十七)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兴庆区各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抓好督查督导、统筹调度、信息收集工作。
(十八)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负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开展兴庆区脱贫户、监测户的动态监测、统计和帮扶措施信息化工作。
(十九)承担农业、水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二十)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兴庆区委要求,落实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
(二十一)完成兴庆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为行政单位单位,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3.人员情况
2023年末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离休人员0人,政聘人员8人,包干人员5人,其中2023年退休人员6人。
二、机构设置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83350003.13元,支出总计183350003.13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96236.36元,增长2.4%,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社保增加,支付东南部再生水项目、入黄排水沟项目、乡村振兴、支付兴庆区改厕项目、化解历史遗留债务资金增加。具体人员、重点项目收支:人员基本收入9814716.75元,支付9814716.75元;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060100元,支付48782786.18元;2023年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资金10000000元,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20000000元,支付骏华奶牛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8000000元;兴庆区东南部再生水综合利用EPC项目37390000元,支付17427582.76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第一批中央基建项目资金22540000元,支付14500000元;2023年黄河宁夏段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项目12150000元,支付2833291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519993元,支付5445558元;兴庆区农村改厕及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项目50000000元,支付水投集团50000000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9304000元,支付3000000元;化解债务清欠企业账款16580435元,支付拖欠35家企业账款16580435元;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收入3829000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398322.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57999.64元,占98.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补款收入500000元,占0.4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140322.84元,占0.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92270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4256.06元,占12.27%;项目支出105208452.06元,占87.7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本年支出结构图(饼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207895.39元,支出总计172207895.39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30272.77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社保基数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加大对东南部再生水、入黄排水沟、乡村振兴、农村改厕及污水处理项目资金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57999.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4830272.77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对东南部再生水和入黄排水沟项目资金支付,化解历史遗留债务,社保、公积金调整基数,增加社保、公积金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57999.6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环保节能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按所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4718.44元,占2.7%;农林水(类)支出74978305.87元,占62.87%;住房保障(类)支出943175.48元,占0.79%,卫生健康支出623612.91元,占0.52%;节能环保36157799.88元,占30.32%;城乡社区支出3330387.06元,占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848436.47元,决算为11925799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87%,其中:
(以下要将支出决算按照所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逐项说明具体支出决算情况,及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3年年初预算数14848436.47元,本年支出决算119257999.64元,支出预算完成率870.65%。差异原因主要为: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对项目资金拨款增加。增加对东南部再生水和入黄排水沟项目资金支付,乡村振兴、改厕及污水处理、化解历史遗留债务,社保、公积金调整基数,增加社保、公积金缴费。与上年支出预算完成率相比,减少3820622元。中央减少对水利资金拨付。
【收支预算安排上下年对比图(柱状图)】

一、按功能分类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1827146.94元,支出决算3224718.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9%,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社保、医保调整基数,增加社保、医保缴费。
农林水(类)年初预算数11402060.53元,支出决算7497830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7.59%,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耕地轮作休耕等农业结构调整5113090.54元,兴庆区入黄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付14500000元,支付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2833291元,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EPC工程17427582.76元,兴庆区农村改厕及污水处理工程特许经营项目50000000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30000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64030.24元,其他水利支出9356442.42元。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数983410元,支出决算94317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3年退休6人,不再缴纳公积金。
卫生健康年初预算数635819元,支出决算62361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预决算差异原因是2023年退休6人,减少支出。
节能环保年初预算数97374000元,支出决算36157799.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支付兴庆区入黄排水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4500000元,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EPC工程17427582.76元。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6100830元,支出决算333038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乡村公厕采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等项目支出3000000元。
二、按支出性质划分:
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11769469.47元,基本支出决算14071301.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6%,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社保、公积金调整基数,增加社保及公积金缴费。
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529978元,基本支出决算528272.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预决算差异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减少工作经费开支。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2548978元,项目支出决算104658426.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5.89%,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中央、区市项目资金拨付增加,兴庆区入黄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付14500000元,银川市兴庆区东南部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EPC工程14724508.88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3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830387.06元。互助资金及专线补偿金(乡村振兴局)21856828.18元,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8000000元。肉牛养殖“见犊补母”项目2090766.87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5445558元,龙头企业带动大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及小麦种植补贴8933233.08元,化解债务清欠企业账款16580435元,支付拖欠35家企业账款16580435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99573.58元,其中:人员经费14071301.29元,公用经费528272.2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469866.78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659.31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薪级调整,财政拨款补缴社保、职业年金、公积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6979.92元,下降7.40%。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8272.29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109.71元,下降39.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减少商品和服务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857.98元,下降10.0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1434.51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723元,增长28.8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张惠琴去世发放抚恤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672.01元,增长36.14%。
4.其他资本性支出0 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98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157.99元,增长0.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减少工作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981.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比上年增加157.99元,增长0.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减少工作经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981.8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加油、车辆保险、过路过桥费用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500000元,本年支出5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通贵乡农田水利基本以奖代补资金拨付。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功能分类2120814农业发展支出:拨付通贵乡农田水利基本以奖代补资金5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应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进行核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715000元,支出决算为528272.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8%;比上年减少75507.98元,下降12.5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减少工作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785920元,支出决算总额450243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5920元,支出决算总额7388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6%。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5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104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3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271395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1345平方米,共有车辆2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4个,涉及资金283438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6.75%。组织对202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以奖代补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0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3051亩高标准农田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0.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3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对这两个项目分别委托宁夏银圆圆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运用指标量化考核,经评价兴庆区掌政镇强家庙村3051亩高标准农田项目(高效节水灌溉)绩效评价财政支出绩效得分87.5分,评价结果为良;对兴庆区掌政镇永南村0.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绩效得分87.5分,评价结果良。
提出相关建议:尽快申请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待收到财政资金后尽快支付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美丽兴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