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 发改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林草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局2023年实施的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表进行公示,具体情况附后。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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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9日
附件:2023年兴庆区乡村振兴局实施项目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表(6个)
银川市兴庆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