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兴庆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扶开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8月取消监测对象情况公告如下:
取消监测对象1户2人,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2人。
监督地址:兴庆区宁景南巷综合办公楼12楼
监督电话:0951-6144411
电子邮箱: ycxqfpb@163.com
公示日期: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兴庆区取消监测对象花名册
兴庆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