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庆区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过渡期产业扶持政策(暂行)》(银兴政办规发〔2022〕4号)文件要求,经乡、县两级审核,现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共10天。欢迎群众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庆区乡村振兴局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951-6144411。
地址:兴庆区清河北街宁景南巷3号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兴庆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日
索 引 号 | 11640102MB1977972J/2023-00232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01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乡村振兴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根据《兴庆区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过渡期产业扶持政策(暂行)》(银兴政办规发〔2022〕4号)文件要求,经乡、县两级审核,现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共10天。欢迎群众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庆区乡村振兴局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951-6144411。
地址:兴庆区清河北街宁景南巷3号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兴庆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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