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兴庆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扶开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11月取消监测对象情况公告如下:
取消监测对象7户32人。
监督地址:兴庆区宁景南巷综合办公楼12楼
监督电话:0951-6144411
电子邮箱: ycxqfpb@163.com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
兴庆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2日
索 引 号 | 11640102MB1977972J/2023-00249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22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乡村振兴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