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宁政发【2007】19号)有关规定,结合兴庆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际,现将兴庆区2020年后期扶持资金直补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自2020年7月27日至8月3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0年8月3日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举报。举报电话0951-6036802。
兴庆区库区移民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索 引 号 | 640104-109/2020-00306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水资源一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