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百日攻坚战”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冬季畜牧业生产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促销售,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畜牧产品产能提升,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4〕117号)并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内容
对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兴庆区养殖场(户)凭肉牛、肉羊收款凭证、各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出栏肉牛补贴200元/头、肉羊补贴50元/只,以申报时序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每个养殖场(户)总补贴金额不超过申报总交易额的30%,且最高补贴总额度为2万元。
二、资金安排
银川市下达兴庆区肉牛、肉羊产业出栏补助资金共计35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养殖场(户)需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出栏肉牛、肉羊收款凭证(企业需付款到企业公户或法人账户;个人以银行流水或微信、支付宝收款记录为准),且出栏肉牛肉羊动物检疫证明与收款人个人信息要一致;二是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达本省屠宰企业或到达外省回收);三是养殖场(户)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银行卡号(开户证明)。申报时间分为两批:2024年11月25日前、12月20日前,每批每个养殖场(户)只能申报一次,养殖场(户)需将该批次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出栏牛羊资料全部进行申报。
(二)项目验收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申报养殖场(户)所提供收款凭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项目申报表中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并报兴庆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县级审验。
(三)资金兑付
兴庆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审核无误后,按照程序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畜牧业生产、促销售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民生实事抓细抓实,不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完成四季度畜牧业稳产保供促增收工作,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及时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位,引导养殖场(户)按时申报,帮助规模养殖场做好出栏补栏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兴庆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情况,要及时收回资金并取消该主体以后年度申请项目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024年畜牧业出栏补贴项目申报表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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