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兴庆区的实际情况,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经营主体申报、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审核、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意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建设。2021年12月8日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牵头,邀请自治区冷库专家、组织财政局、安全办、冷库设施建设单位对第二批建设冷库的银川伊人花卉专业合作社、银川香石竹园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宁夏满满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进行项目验收,经验收,宁夏银川伊人花卉专业合作社、银川香石竹园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冷藏保鲜库合格,按照规定享受当年扶持;宁夏满满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没有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建设,验收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当年扶持,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如对本次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进行反馈。电话:6036802 6036971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