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6号)文件要求,兴庆区计划实施2021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经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评审决定,委托宁夏农夫鲜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项目已联合兴庆区财政局开展自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1年12月2日之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反映电话0951-6036802。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