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 安排资金100万元扶持合作社7家,家庭农场3个。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发布了项目遴选公告。根据规定时间,共收到12个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递交项目申请资料。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安排,通过公开比选,选择了宁夏旭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申报项目的经营主体进行了资质评估和综合评价,对每个新型经营主体出具了评估报告,按照分数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专业合作社选择了7个,家庭农场选择了3个(具体名单附后),作为兴庆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项目主体单位,经局党组会同意后实施项目。11月7日,由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牵头,组织财政局、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如对本次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举报。电话:6036802,6036971
兴庆区农村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