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农业投入品在日光温室越夏番茄、黄瓜上的对比试验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8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0号)要求,为确保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顺利实施,前期根据种植户对设施农业“点单式”技术需求,设计了《中医农业投入品在日光温室越夏番茄、黄瓜上的对比试验方案》,现已完成试验生产与数据检测工作,达到试验预期效果。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4年12月13日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技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1-6036372。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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