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光灯对设施草莓影响试验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补光灯对设施草莓影响试验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8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0号)要求,为确保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顺利实施,于2025年11月-2026年3月在掌政镇镇河村宁夏莓之缘果蔬专业合作社草莓种植基地开展了补光灯对设施草莓影响试验,现已完成试验生产与数据检测等工作,达到试验预期效果,并于2026年4月9日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6年4月16日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技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1-6036372。
附件:验收表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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