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庆区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农技推广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技发〔2025〕2号)文件要求,对照项目任务清单,由兴庆区实施的任务分别是:水稻利用率试验1个、水稻盐碱地微生物菌剂改良试验示范1个。通过广泛宣传、企业(合作社)申报,由兴庆区农水局组成评审小组,经查看申报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评选实施主体为:银川市浩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现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30日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兴庆区农水局反映。电话:0951-6036372
附件:兴庆区2025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得分表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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