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渔业产业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5〕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3号)要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兴庆区渔业坚持以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为重点,按照渔业产业链体系升级改造,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发展思路,结合兴庆区渔业发展实际,现发布以下公告:
一、目标任务
2025年,计划支持配备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不低于53台(套)。
二、实施内容
聚焦生态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等设施渔业装备。
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主要用于水产品分拣、冷藏、保鲜等经营功能。
各类库体需配备信息化采集设备及根据需求选配叉车、移动式皮带输送、除土机、清洗机、分拣机、冷链车、检测、烘干、制冰机、立体式货架、提升机、包装等辅助设备。
三、资金使用计划及补贴方式
2025年安排兴庆区水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资金为620万元,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建设主体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四、遴选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时,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表,连同相关印证材料(建设方案、企业简介、已获得的各类证照)送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备案。逾期视为放弃。
(二)审核确定。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三)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项目实施单位在兴庆区政府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核并确定。
(四)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1—6036802、6036793,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附件:项目申报表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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