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9/2019-00238 文  号 银兴农水发〔2019〕168号 生成日期 2019-07-22
发布机构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责任部门 执法大队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局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兴普法办【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2019年兴庆区普法工作要点责任分工》(银兴普法办【2019】5号)文件要求,结合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农业农村和水务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及农业农村、水务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职能单位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推进农业农村和水务法治建设,为推动现代农业和水务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执法办案和农业与水务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农业、水务宣传教育渗透到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农业、水务规范监督、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业农村和水务部门行业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和水务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业农村和水务法律法规普及率。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与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站点的协作,形成上下联动普法机制,推动落实农业普法工作属地责任,努力形成县、乡(镇)、村协作配合、广大农民共同参与的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格局。

(四)坚持专业化运作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以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人员为基础,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农业农村和水务普法队伍,通过通俗易懂语言,向广大农民普及与农业生产、水资源利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农民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责任清单(附件1),明确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组  长:刘  平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黄立虎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周  静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朱克勇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张  钦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谭  振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刘  平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

孙红玲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桂芳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吴晓春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经管理站站长

康涌涛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

陈海清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水项目办干部

王翔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干部

俞艳琴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水资源办公室干部

徐桂云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

高  扬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普法责任制工作办公室设在兴庆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由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谭振主持日常工作。  

(二)建立普法内容清单。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详细梳理各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内容清单(附件1),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并根据新颁法律和修订法律及时进行补充和调整。

(三)落实学习制度。把普法学习纳入日常学习、监督执法过程中,开展专题研讨、面谈交流、集体学法。

(四)完善普法机制。坚持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在监督执法、服务推广过程中,向农民群众宣讲农业农村和水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解答涉法问题,把监督执法、服务推广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课堂。

(五)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农资打假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 “12.4”国际宪法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大法治宣传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本单位、本行业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利用好新闻媒体、美丽兴庆等公众平台,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六)加强法律培训。切实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使之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树立宪法法律之上、依法行政、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理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四、主要形式

结合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农业农村和水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措施清单和标准清单(附件2)。

(一)通过严格监督执法进行普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要求公开监督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让农民群众在监督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二)通过“法律十进”活动进行普法。结合“法律十进”,通过送法下乡、培训学法、监督执法解法活动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三)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加强行政监督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行政监督执法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主要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的时间节点,通过送农业科技(政策)下乡、放心农资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农资打假、3.22“世界水日” “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际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涉及农业农村和水务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五)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针对涉及农业农村和水务部门的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河长制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利用网络媒体等手段进行普法。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的等大众媒体作用,积极在宁夏农业信息网站、美丽兴庆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平台上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农村和水务宣传活动。

(七)强化农业农村和水务系统内部普法。加强农业农村和水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按照责任分解清单,认真落实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并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采集并整理好有关法治宣传的各种资料,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合作,统筹推进。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相互合作,形成合力,力争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本局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兴庆区农牧局“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督查职能,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位,并将年度普法工作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内进行考核,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年终考核不予评优评先。局属各单位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好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普法工作水平。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19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