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农业财政支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36号文件精神,兴庆区按照自治区《2019年高标准新建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总体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实施高标准新建设施农业项目,并开展自查验收和自评工作,现将验收和自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19年11月6日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兴庆区农水局举报。举报电话:0951-6036802。
附件:1.兴庆区2019年新建设施农业项目验收表
2.2019年高标准新建设施农业绩效考核指标表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