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01020100909354/2022-00052 文  号 银兴前办发(2022)14号 生成日期 2022-04-18
发布机构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消防安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成立前进街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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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街各社区、辖区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法〔2017〕8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成立前进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白怀川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张洪源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陈川   前进街街道派出所所长

许  乐   前进街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海正鹏   前进街应急管理专干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消防工作措施、意见;

2.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4. 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镇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5. 根据辖区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农村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6. 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7. 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8. 指导村(社区)和辖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通报。

二、消安委议事规则

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主要研究部署前进街街道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涉及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的须提请兴庆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根据需要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前进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张洪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前进街街道消安委日常工作,海正鹏同志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前进街街道消安委日常组织、协调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联系电话:0951-6025945。

兴庆区前进街办事处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