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元
城市低保25户,30人,发放低保资金21892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6人,发放高龄津贴2850元;
三、城市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人,补贴3390元
四、城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享受低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10人7920元
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09354/2023-00106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02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