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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106/2016-73778
  • 银兴人社发[2016]102号
  •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
  • 2016年08月30日
关于2016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分配的通知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来源: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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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分配计划,经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我区共录用了193人,现分配如下:

  一、人员分配

  1、各部门分配人员

  政府办:郭凯莉

  宣传部:穆永忠、张峪

  科 协:马军

  商贸物流:杨鹏举

  工商联:叶蓉

  就业局:许清华

  扶贫办:马子仲、陈丽丽

  国控公司:王小龙

  妇联:陈瑶

  人大:樊树勇、邱凌子

  科学技术局:王维娜

  建设交通局:马云杰、魏新、牛亚宾

  民政局:卜丽丽

  经济发展局:王雅婷、马芳、周瑞雪

  老干部局:陈侃

  审计局:童鹏、万永永

  宗教局:杨小燕

  工会:马玉琴、祁婷婷

  文体局:马燕、陈家宇

  经济技术合作局:刘怡豪

  党办:张艳、白雪敏

  商务局:董应霞

  招标办:金亚楠

  司法局:姬小娟

  经办中心:吴昊、刘晓雪、焦治、虎贵、杨小花、李祺、刘海燕、秦永涛、徐文莉、褚凤琪

  财政局:马文龙、段煜杰、马文娟、宁静、马秀珍、张丽娜、陈静、孔维杰、张丽琴、张文娟、杨玥、马玉林、俞海燕、李燕燕、张丽燕、刘晶、宗永锋、王佳、周婷华

  核算中心:彭灼贵、潘迪

  信访局:但国兴

  组织部:刘炜凡、郭湘

  老科技工作协会:徐占升

  物业管理办公室:马虹、刘菁

  城管局:丁楠、马荣

  双创基地:杨学东、杨晶、赵芳

  月牙湖治沙林场:杨平得

  园林局:高翔、孙苗苗

  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白金霞

  农牧局:冯文华、王芬

  水务局:保佳、张天奇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配人员

  掌政镇人民政府:胡芳楠、马慧玲

  大新镇人民政府:姚红、柯举霞

  月牙湖乡政府:刘芳芳、杨玉玉

  通贵乡政府:杨丽佳、马青钰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李莉娜、余叶、乔莉、张梅、张明星

  中山南街街道办事处:黄璞、王秋霞、韩建新、王娥、顾玉霞

  银古路街道办事处:王乐苗、王凤娇、解旭东

  富宁街街道办事处:庞凯隆、董艳梅、陈瑞

  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寇文玲、张亚君、马兵、张明珠

  丽景街街道办事处:赵孟晗、刘莹、宋娟、贾国荣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聂龙、南飞莺、张欣欣、余小芳

  胜利街街道办事处:黄静、穆小艳、程娜娜、杨泽、马立萍

  凤凰北街街道办事处:曾慧、帅静、马博、雍建、王杉

  文化街街道办事处:杨烜、成思思、马佳、陈小兵

  玉皇阁北街办事处:王文丽、康娟、金玲、刘楚栋

  燕鸽湖管委会:吕国园、王若麟

  3、支医人员

  卫计局:李梅、谢润红、高喜琴、马金林、黄海燕、张文萃、马荣、马文萍、张丽梅、李改、张海燕、尹翔、马兰芳、姚娜、勉雪

  4、支教人员

  教育局:王帆、叶慧敏、郭心月、郭奕薇

  5、区、市分配人员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佳丽、杨放军、徐佳、王增、蔺锋、孙莉娜、崔少鹏、马晓茹、王玉洁、马婷君、张喻娟、段慧娟、王之楠、王文佳、蒲亚丽、马中福、宋亚杰

  自治区开发服务局:兰明清、杨文利

  自治区产业协会:马宁艳、何亚婷、田敏、杨秀红、王金娜、谷建芬、臧珈如、李小芳、杨慧君、马艳莉、于娜、刘盼景、余向容、逯芳明

  二、人员管理

  1、工资待遇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经费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的办法发放。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在9月底前将今年派遣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尚在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名单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厅根据申报的毕业生实际在岗人数,将工作生活补贴费和社会保险资金拨付兴庆区财政部门,再由兴庆区财政局每月按照人社局提供的毕业生考核情况及时发放和拨付。

  2、日常请销假及解除协议

  (1)、请假3天以上,请假人应填写“三支一扶”请销假登记表,由所在服务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上交到人社局。

  (2)、如单位有 “三支一扶”辞职人员,由本人提出,并填写“三支一扶”毕业生终止服务登记表,服务单位同意签字后,交到人社局。

  (3)、服务单位应当认真对“三支一扶”人员进行考核,每月认真填写月考勤表,并于每月10号之前交到人社局。

  注:①“三支一扶”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含节假日),一年内不得请假超过30天,否则可以终止服务。

  ②如“三支一扶” 人员在服务期间,有旷工或其他行为,单位可视情节轻重终止其服务,并上报人社局。

  ③如有“三支一扶” 人员提出辞职时,单位应第一时间向人社局反映,以便人社局做解除的相应手续。

  3、服务时间

  以上分配到各单位的大学生,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到所分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者,视同放弃。服务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各用人单位每月5号之前请按时将考勤表报送到人社局办公室,做为发放工次的依据。各单位要高度负责,本着“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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