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6/2019-00026 文  号 银兴人社发[2019] 20号 生成日期 2019-05-23
发布机构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同意贺兰县远程教育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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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远程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学校地址变更的申请》和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换证、补证备案登记表》和你校《变更校名的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你学校地址由贺兰县富兴北街10-8、10-9号营业房变更到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兴水园1号综合楼六楼。校名由贺兰县远程教育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为宁夏培华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培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及职业工种,面向社会各类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做出积极贡献。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