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6/2019-0004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发布机构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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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人社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兴庆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人社局实际况,制定此工作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

二、 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要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遵循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内容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结合业务工作内容,推进服务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将即时办理业务及下放业务分类公开、政策性文件公开。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进一步梳理、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包括上级部门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动态更新维护。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惠民政策公开。加大社会保险、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率和传播率。对2019年以来所涉及的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策文件汇编等形式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加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申领的条件、程序等信息公开;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信息公开。

五、 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程序

我局本着“内容齐全、形式规范,遵循法纪、真实、准确、实效和利于监督”的原则,除国家和上级有保密规定的以外,均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予以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1. 适合在系统内部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系统内部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部分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严格按规定程序向相关人员公开。      

2. 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公示栏、局务网、政府网、公开电话、政务公开意见箱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时限。    

1. 即时公开。对临时性工作,如评优表彰、推选推荐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时限从其规定。

2. 分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养老扶贫,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3. 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政府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为立项督查事项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文件确定的报送时限每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    

4. 长期公开。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等,应长期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程序    

1. 制定目录。办公室结合单位政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公开目录必须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核通过。

2. 实施公开。依照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局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 收集反馈。办公室应认真收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进行反馈。    

4. 归档管理。办公室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标准要高。各业务分管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高标准,以完善政务公开为契机,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要细。按照工作要求,做到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加以落实。

(三)健全完善机制。一是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切实发挥领导班子的合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权利人按规定向办公室申请公开与之关切的相关事务,经局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区政府办备案。三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干部职工、群众围绕政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办理反馈。四是建立政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和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要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严格落实“五公开”。一是报审公文时,要针对“五公开”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明确”的原则,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随公文一同审批。二是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书面征求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意见。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报文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和方式的,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作退文处理。三是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每年要根据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公众关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