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6/2019-00053 文  号 银兴人社发〔2019〕85号 生成日期 2019-09-05
发布机构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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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2019年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清查工作的通知

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吃空饷”问题,建立健全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88号)精神,现对各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防治“吃空饷”问题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及认定情形

(一)清查范围

兴庆区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机构中由财政供养的人员(含在编和非在编人员)。

(二)认定情形

1.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2.个人“吃空饷”: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仍然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方法步骤及清查时间

(一)方法步骤

1.本次清查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自查: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机构按照清查工作的范围及认定情形进行自查清查,如实填写《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1)、《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2);同时,为进一步掌握兴庆区范围内财政供养人员不在岗情况,请认真按照《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岗人员统计表》(附件3)的内容对不在岗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统计,自查后须形成自查报告。

2.联合督查:成立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适时开展研判分析和督查工作。

   (二)清查时间

1.单位自查时间:各单位务必于9月15 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2.联合督查时间:根据联合督查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的分析研判,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不定时采取普遍督查重点检查的方式,对所有单位实行全覆盖。

    三、具体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具体要求

1.“吃空饷”行为是违纪违规行为,也是腐败行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重要性,须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在日常管理中,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88号),抓好防治“吃空饷”防范

2.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上报相关人员信息,不得弄虚作假、隐报瞒报漏报。如被发现有隐瞒事实的,或有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由纪委监察部门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清查情况须以登记表格的方式予以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刻录光盘,不得通过网络传送)和纸质版。

4.教育系统各单位由教育局统一审核上报。

5.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吃空饷”问题清查情况自查报告和《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1)、《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2)、《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岗人员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送。行政及参公人员报兴庆区委组织部710办公室;事业、工勤、非在编人员及其他人员报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0办公室。

6.在编人员和经政府批准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同表上报;其他人员单独上报。

   (二)责任追究

加强人员管理、杜绝“吃空饷”发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如发生人员离岗达到规定应上报条件的,必须随时向组织部、人社局上报备案。纪检部门将对清查工作中查实的问题,予以严肃追究。

1.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兴庆区财政。

2.对存在“吃空饷”的单位,编办须核减相应编制,财政局须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

3.对造成“吃空饷”问题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联系人:组织部  胡鸣悦     联系电话:6715360

人社局  郭  蓉     联系电话:6725664

 

附件:

1.《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1)

2.《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2)

3.《兴庆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在岗人员统计表》(附件3)

 

兴庆区委组织部         兴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庆区财政局   

 

兴庆区审计局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