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薛玲玲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2〕(68号)精神,同意聘用薛玲玲、王培楠2名同志为兴庆区综合执法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上2人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2年4月1日起计算。请你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0820X/2022-00078 | 文 号 | 银兴人社发﹝2022﹞22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25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薛玲玲等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2〕(68号)精神,同意聘用薛玲玲、王培楠2名同志为兴庆区综合执法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上2人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2年4月1日起计算。请你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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