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教育局: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4〕33号)精神,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观湖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4年3月1日起计算。请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0820X/2024-00029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18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事业管理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兴庆区教育局: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4〕33号)精神,同意聘用万英同志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观湖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4年3月1日起计算。请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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