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贵乡、月牙湖乡、掌政镇、大新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及相关单位:
根据银川市《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银人社发【2016】259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风险服务行为,防范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经研究,决定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成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集中开展一次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大检查。
组 长:马 坚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金朝霞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魏 联 兴庆区卫计局副局长
杨晓红 兴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组 员:任斌斌 兴庆区掌政镇卫生院院长
马瑞霞 兴庆区大新镇卫生院院长
陈 军 兴庆区通贵乡卫生院院长
马罗成 兴庆区月牙湖乡卫生院院长
王 璐 兴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会计
金少红 兴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员
强 晶 兴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员
褚凤琪 兴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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