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兴庆区扬帆起航会计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银川市兴庆区扬帆起航会计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申办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评估,认为你校具备2-06-03(GBM2-13)会计人员 会计岗前培训(初级))的职业技能培训条件,可面向社会开展技术培训。
你校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培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及职业工种,面向社会各类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做出积极贡献。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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