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上半年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根据《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13]7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上半年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研究本单位公务员绩效考核中的相关事宜,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单位考核工作,同时做好一季度考核备案工作。
二、被考核人要认真对照本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兴庆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上填写《银川市公务员绩效考核登记表(2017年度上半年)》,作为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并将半年考核表、考核审核备案汇总表及半年考核名册订卷留底,组织、人社部门将不定期检查。
三、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将公开、公正、公平贯穿于考核全过程。要统筹安排好考核时间,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考核工作,并分别将考核审核备案汇总表及半年考核名册上报兴庆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样表见附件1、2)。
兴庆区委组织部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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