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自治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附件1)。请各单位将2015年9月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正反)一式三份以及一寸红底照片一张、2016年9月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一式三份于7月7日前上报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1办公室。
联系人:何静 刘海燕 联系电话:6731042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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